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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是紧急文书的说明和经办时刻的记录,是迁陵守丞(即代理县丞)色下达给本县少内(县中收储钱财的机构)的指示,要求紧急递送。文中“快行”二字标明这件文书为急件,必须快速发出。这种快递被称为中国早期的“特快专递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