网站首页 > 馆藏文物 > 简牍

追讨欠款案

9-3 追讨欠款案.jpg

里耶简中有一组十二枚保存非常完整的简牍,记载了十二名阳陵男子因触犯法律而被判处罚金或以钱代刑,因无钱偿还,改用服劳役抵偿,被遣往洞庭郡迁陵县充当戍卒,阳陵县司空腾依照公文程序发文催讨。其中有一名叫小欬的人罚金为钱11211,按照当时人工作一天的报酬是8个钱计算,他要服役近三年零十一个月,说明了当时秦朝法律的严酷。